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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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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1095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河南省专利奖初审推荐
实施机构 知识产权促进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豫政〔2017〕28号) 第九条 河南省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可以由下列单位或个人推荐:   (一)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知识产权促进科
初审 2.初审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知识产权促进科
推荐 3.推荐责任: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推荐至专家组进行评审。 知识产权促进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知识产权促进科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知识产权促进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41140
2 服务电话 0373-307712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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