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24004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33004 Y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撤销的审核转报 |
实施机构 |
新乡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青字〔2013〕10号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2013年11月6日印发,2013年11月6日实施)
第十四条 已被命名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年度考评或3年期满复评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符合标准的,经上级体育、教育部门复查核实后取消其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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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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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传统项目校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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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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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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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现场作出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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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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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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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告知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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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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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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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查责任:联合市教育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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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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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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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决定责任:作出撤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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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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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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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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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051005 |
2 |
服务电话 |
0373-3044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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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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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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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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