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24001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33001 Y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运动枪支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 |
实施机构 |
新乡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
设立依据 |
【部门规章】《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2010年8月8日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运动枪支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和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运动枪支信息化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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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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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运动枪支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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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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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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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置责任: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现场作出检查结论,根据实际情况,进入整改复查程序或者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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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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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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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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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051005 |
2 |
服务电话 |
0373-3044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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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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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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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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