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14004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21004 Y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 |
实施机构 |
民族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11楼1158室 |
设立依据 |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4年9月1日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4日修改)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列出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专项资金,视地方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对用于少数民族的各种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减、截留或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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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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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块责任:联合市财政局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切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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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科、民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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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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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配责任:联合市财政局将指标下发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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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科、民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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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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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管理责任:与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后续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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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科、民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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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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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备案责任:县(市、区)自主确定扶持项目,联合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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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科、民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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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681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9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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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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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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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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