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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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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14004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1004 Y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
实施机构 民族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11楼1158室
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4年9月1日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4日修改)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列出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专项资金,视地方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对用于少数民族的各种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减、截留或挪用。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切块 1.切块责任:联合市财政局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切块分配; 宗教科、民族科
分配 2.分配责任:联合市财政局将指标下发各县(市、区); 宗教科、民族科
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责任:与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后续监督监察; 宗教科、民族科
登记备案 4.登记备案责任:县(市、区)自主确定扶持项目,联合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备案; 宗教科、民族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681
2 服务电话 0373-3696683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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