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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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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33002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09002 Y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
实施机构 综合科、建设工程规划科、监察支队
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7月30日通过,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验核放线结果、核实基础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检查 1.检查责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测,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进行核验。 综合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处置 2.处置责任:经核验,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的,允许施工;对不符合的,要求整改并说明理由。 综合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公开 3.公开责任:对检查和处置情况进行公开。 综合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综合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833595
2 服务电话 0373-383359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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