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1418004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30004 Y成品油零售经营(年度规划)资格的初审
实施机构 市场运行调节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街)1号1211
设立依据
1 【部门规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令,2006年11月16日,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2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 第三条第三款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辖市(6个扩权县)商务局提出申请。省辖市商务局在接到加油站建设的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新建加油站选址进行实地勘察,按照加油站行业规划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正式文件)及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省商务厅。在取得省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市场运行调节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市场运行调节科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通过初审决定(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市场运行调节科
送达 4.送达责任:报省商务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企业。 市场运行调节科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市场运行调节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38313
2 服务电话 0373-3039212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