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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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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18004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30004 Y拍卖企业监督检查
实施机构 流通业发展科
设立依据
1 【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15日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2 【规范性文件】《关于2014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5〕1号) 一、各省辖市商务局对拍卖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并在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 二、各省辖市商务局要按照年检的各项要求,认真审核年检资料,及时上报年检情况报告。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拍卖企业依法进行现场、资料、相应内容监督检查。 流通业发展科
决定 2.决定责任:作出监督检查结论。 流通业发展科
事后监管 3.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监督检查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 流通业发展科
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流通业发展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38313
2 服务电话 0373-3039563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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