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18004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30004 Y拍卖企业监督检查 |
实施机构 |
流通业发展科 |
设立依据 |
1 |
【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1月15日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
2 |
【规范性文件】《关于2014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5〕1号)
一、各省辖市商务局对拍卖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并在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
二、各省辖市商务局要按照年检的各项要求,认真审核年检资料,及时上报年检情况报告。 |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监督检查
|
1.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拍卖企业依法进行现场、资料、相应内容监督检查。
|
流通业发展科
|
决定
|
2.决定责任:作出监督检查结论。
|
流通业发展科
|
事后监管
|
3.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监督检查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
|
流通业发展科
|
|
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流通业发展科
|
|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038313 |
2 |
服务电话 |
0373-3039563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办事流程图 |
|
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