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0618003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30003 Y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实施机构 流通业发展科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2001年6月13日通过,2001年6月16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进行现场、资料、相应内容监督检查。 流通业发展科
决定 2.决定责任:作出监督检查结论。 流通业发展科
事后监管 3.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监督检查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 流通业发展科
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流通业发展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38313
2 服务电话 0373-3039563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