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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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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3023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7023 Y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实施机构 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受理地点 新乡市宏力大道433号新乡市司法局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2003年7月16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制定方案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奖励评比实施方案,确定表彰的项目和名额,明确表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推荐考评 2.推荐考评责任:按照表彰的方案实施推荐、考评和初审; 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审批表彰 3.审批表彰责任:按程序实施表彰通报,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2020356
2 服务电话 0373-2025148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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