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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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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3011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7011 Y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
实施机构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宏力大道433号新乡市司法局
设立依据
1 【部门规章】《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2006年2月21号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公证机构应当在每年的第一个月份对所属公证员上一年度办理公证业务的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公证员,并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并报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经年度考核,对公证员在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证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对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
2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号) 46 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省司法厅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行政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考核 1.考核:发出考核通知,组成考核组,对公证机构负责人进行考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告知 2.告知:将考核情况书面告知公证机构负责人。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确定考核等次 3.确定考核等次:根据考核和整改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备案 4.备案:将考核结果记录执业档案并上报。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2020356
2 服务电话 0373-202003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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