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10022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26013 Y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申报 |
实施机构 |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0楼外国专家科1011室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豫外专[20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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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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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申请单位提供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是否通过(不予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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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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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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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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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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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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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报责任:初审后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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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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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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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跟进责任:对项目进行及完成情况进行跟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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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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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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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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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625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9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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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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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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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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