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32041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39041 Y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等事项变更的受理转报 |
实施机构 |
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豫建建〔2004〕133号)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查后,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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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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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对建筑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变更资料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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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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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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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2个工作日)对建筑装饰企业安全许可证事项变更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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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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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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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1个工作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变更资料是否齐全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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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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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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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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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563 |
2 |
服务电话 |
0373-3055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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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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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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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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