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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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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206223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处罚类
职权名称 0208223 Y对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处置、不报告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2007年8月29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主动报案时,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办案部门、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办案部门,公安派出所。
调查 2.调查责任:对受理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廉洁奉公保守有关秘密。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办案部门、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办案部门,公安派出所。
审查 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法制部门、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公安派出所内设法制机构。
告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办案部门、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办案部门,公安派出所。
决定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县级公安机关;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依法享有涉外行政案件决
送达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办案部门、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办案部门,公安派出所。
执行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办案部门、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办案部门,公安派出所。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市级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分局办案部门、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办案部门,公安派出所。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030621
2 服务电话 0373-503062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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