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21042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38003 Y对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实施机构 |
标准计量科 |
设立依据 |
1 |
【部门规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同时废止 )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2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
质检部门要将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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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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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责任: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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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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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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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责任:对存在违反标准的行为的企业责令限期改进,,拒不改进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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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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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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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监督检查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并进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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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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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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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5061909 |
2 |
服务电话 |
0373-506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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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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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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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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