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1421012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1012 Y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实施机构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商窗口
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4年2月20日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备案决定(不予备案的告知理由)。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送达 4.送达责任:当即制发准予备案通知书。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事后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准予备案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41845
2 服务电话 0373-307712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