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12004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19004 Y对保护古树名木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实施机构 |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华兰大道11号新乡市林业局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18号,2006年3月23日公布)“对保护古树名木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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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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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奖励评比实施方案,确定表彰的项目和名额,明确表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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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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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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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荐考评责任:按照表彰的方案实施推荐、考评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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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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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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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表彰责任:按程序实施表彰通报,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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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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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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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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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2852352 |
2 |
服务电话 |
0373-285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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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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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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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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