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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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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10015-03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7015-03 Y责令停止侵犯他人技术权益
主项名称 1417015 Y专利、技术权益纠纷调解、处理
实施机构 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楼488室 (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设立依据
1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技术市场条例》(1997年4月4日通过,1997年5月1日施行;2010年7月30日修改,2010年7月30日施行)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贸易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二)侵犯他人技术权益的,由技术市场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 【规范性文件】《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新乡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2009年9月24日施行) 第四十四条 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侵犯他人技术权益的,由技术市场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监督 1.监督责任:对技术贸易活动相关内容监督检查。 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审查 2.审查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确认。 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决定。 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对作出监督检查结论所依据的材料归档,并进行信息公开。 新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820691
2 服务电话 0373-5892968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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