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1421088-05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7013-01 Y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认定
主项名称 专利资金资助
实施机构 知识产权促进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设立依据
1 【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财企〔2010〕199号)
2 【规范性文件】《新乡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新科〔2017〕51号) 第五条 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资助,对专利评估、担保、保险费实行全额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专利权质押放款金额的1%进行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知识产权促进科
初审 2.初审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知识产权促进科
推荐 3.推荐责任: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促进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归档。 知识产权促进科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知识产权促进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41140
2 服务电话 0373-12315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