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1410010-01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7010-01 Y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初审、推荐
主项名称 1417010 Y省级科技企业、园区、基地初审、推荐
实施机构 社会发展科技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楼478室 (社会发展科技科)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豫科〔2008〕79号) 第六条 示范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方式,由当地科技、发改委、环保局等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省科技厅统一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补充材料、按规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社会发展科技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社会发展科技科
推荐 3.推荐责任:根据审查意见,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提出推荐意见,经局班子研究后上报至省厅。 社会发展科技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归档。 社会发展科技科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社会发展科技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820691
2 服务电话 0373-5820665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