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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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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10002-01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7002-01 Y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初审、推荐
主项名称 1417002 Y河南省科技计划初审、推荐
实施机构 农村科技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楼476室 (农村科技科)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16〕130号) 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申报、实施。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计划实施方案并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补充材料、按规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农村科技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农村科技科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农村科技科
推荐 3.推荐责任:根据农村科技科的审查意见,按照省科技厅要求,上报至省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论证) 农村科技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归档。 农村科技科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820691
2 服务电话 0373-582067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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