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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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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10017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7017 Y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评审
实施机构 政策法规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楼463室 (政策法规科)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新科计〔2016〕23号) 第五条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其管理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的审查、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立项实施、结项验收和促进成果的应用等。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对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政策法规科
评审 2.评审责任:对受理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评审论证。 政策法规科
立项 3.立项责任:根据论证结论,提出年度立项和计划意见。 政策法规科
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政策法规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820691
2 服务电话 0373-582069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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