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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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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08001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16001 Y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
实施机构 教育局职业教育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发展规划科、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平安建设办公室、教师资格中心、保健站、装备中心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通知》(豫审改组〔2013〕1号)附件第86条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每年12月份,市教育局下发年度检查通知,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提出年检申请。 行政事项服务科(教育局窗口)
审查 2.审查责任: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准办学条件(面积、场地、设备等。 职业教育办公室及相关实施机构科室)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年度检查是否合格。 职业教育办公室
送达 4.送达责任:形成文件,并公开信息。 行政事项服务科(教育局窗口)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职业教育办公室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519003
2 服务电话 0373-3519014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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