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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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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05030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2030 Y纯碱行业准入审核转报
实施机构 原材料工业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办公大楼1346室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纯碱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 第99号) 一、生产企业布局 (一)新建和扩建纯碱生产企业,厂址应靠近工业盐、石灰石、能源、天然碱资源所在地,必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总体规划和纯碱行业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或污染防治规划。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原材料工业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原材料工业科
上报 3.上报责任:材料合格后,拟文上报省工信委。 原材料工业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850
2 服务电话 0373-369654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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