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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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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05013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2013 Y磷铵行业准入审核转报
实施机构 原材料工业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办公大楼1346室
设立依据
1 【规范性文件】《磷铵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31号,2011年9月14日发布实施) 六、监督与管理 (二)新建或改扩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生产装置建成投产前,要经省级及以上工业、土地、节能、环保、安全、质检等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按照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未达到准入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完成符合准入条件(企业备案材料提供)的有关建设内容;节能、安全、环保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限期整改。
2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原〔2012〕293号) 三、申报和核实时间。6月1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内磷铵生产企业申报资料报省厅。6月份省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原材料工业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原材料工业科
上报 3.上报责任:材料合格后,拟文上报省工信委。 原材料工业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850
2 服务电话 0373-3696540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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