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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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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106007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许可类
职权名称 0108007 Y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实施机构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10天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 号,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即办):窗口受理初审。许可申报材料:①单位和个人书面申请;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件;③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驾驶员、押运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审查 2.审查责任: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决定 3.决定责任:局领导审批,作出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告知理由);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送达 4.送达责任:窗口制发许可证。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事后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对申请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要求活动进行后续监管。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期限: 5工作日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030621
2 服务电话 0373-503062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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