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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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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2036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9036 Y水资源规划类项目审查验收
实施机构 新乡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通知>》(新财办〔2013〕1号) 相关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技术审查和验收,填写《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表,财政部门才给予付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局窗口)
审查 2.审查责任:材料审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与技术规范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召开会议审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组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水政水资源科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印发审查意见;按时办结。 水政水资源科
送达 4.送达责任: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局窗口)
事后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水资源规划类项目的落实。 水政水资源科
其他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水政水资源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2079615
2 服务电话 0373-207961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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