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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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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38002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22002 Y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维修从业状况的监督检查
实施机构 机务管理科
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2006年1月16日通过,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督的相应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机务管理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机务管理科
决定 3.决定责任:现场做出监督检查结论。 机务管理科
事后管理 4.事后管理责任:对作出年度检查结论的材料归档和信息公开。 机务管理科
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机务管理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59223
2 服务电话 0373-3059104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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