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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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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6003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0012 Y对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处理
实施机构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人民路公园北门行政服务大楼1712室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2011年10月29日公布,2011年11月1日施行) 第五十一条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时,予以审查。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审查监管 2.审查监管责任:对受理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和当事人陈述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决定 3.决定责任:依法取消相关安置待遇,应制作《新乡市退伍办取消安置待遇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对依法取消情况进行监督通报。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613
2 服务电话 0373-202797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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