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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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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13002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0002 Y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实施机构 新乡市地名办公室
受理地点 新乡市金穗大道304号
设立依据
1 【政府规章】《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2013年8月15日通过,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七条 行政区域界位、居民地、门牌号、专业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标志,由民政部门负责设置、维护和管理。
2 【规范性文件】《新乡市地名管理细则》(新政文﹝2015﹞17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门牌办理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新乡市地名办公室
审核 2.审核责任:对申请办理门牌号的材料进行审核。 新乡市地名办公室
决定 3.决定责任:审核通过并发放门牌使用证。 新乡市地名办公室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613
2 服务电话 0373-3053326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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