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313002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强制类 |
职权名称 |
0320002 Y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
实施机构 |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9月25日通过,1998年10月25日实施)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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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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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催告责任:登记管理机关书面告知民办非企业单位上缴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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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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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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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责任: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如何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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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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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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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责任: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上缴的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进行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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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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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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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整改期限内登记管理机关对其进行整改工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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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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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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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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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613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96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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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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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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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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