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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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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07006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5006 Y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的备案
实施机构 运输管理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交通局窗口)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5号,2012年9月26日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的经营者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即办)。 交通局窗口
审核 2.审核责任:书面审查(3日)。 运输科
决定 3.决定责任:期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决定。 运输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依法开展备案监督。 运输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523320
2 服务电话 0373-3523325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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