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07006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15006 Y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的备案 |
实施机构 |
运输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交通局窗口)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5号,2012年9月26日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的经营者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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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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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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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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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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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责任:书面审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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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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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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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期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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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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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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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依法开展备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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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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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523320 |
2 |
服务电话 |
0373-352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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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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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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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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