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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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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07007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15007 Y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实施机构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设立依据
1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三)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四)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2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车辆年度审验相关材料; 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审核 2.审核车辆年度审验相关材料; 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置 3.处置(结果); 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采取措施 4.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抄告或移交市交通运输执法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反馈; 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办结 5.办结。 新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77300
2 服务电话 0373-307751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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