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33004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13004 Y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备案 |
实施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与环境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
设立依据 |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将本单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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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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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即办):受理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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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与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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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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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责任(即办):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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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与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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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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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案决定(即办):协助申请人填写《重大活动及重大自然现象档案备案表》(一式两份),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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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与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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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8510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98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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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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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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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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