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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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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103001-07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许可类
职权名称 0106001-07 Y非跨市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主项名称 0106001 Y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确定的项目)核准
实施机构 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改委窗口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 》(豫政办〔2017〕56号) 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管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管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普通省道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普通省道网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分别核准。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境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及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黄河大桥及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分别核准。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分别核准。 垃圾发电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资(含与社会资本合资)建设的项目应按隶属关系报同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即办):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审查 2.审查责任(3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决定 3.决定责任(3个工作日):分管副主任签批,作出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告知理由)。 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送达 4.送达责任(1个工作日):制发审批文件。 行政事项服务科(发改委窗口)
事后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对该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6.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 60日
承诺期限: 7工作日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894
2 服务电话 0373-3696912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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