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04001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07001 Y组织评审推荐扶贫龙头企业 |
实施机构 |
市扶贫办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科(外资扶贫工作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人民东路工会大楼2楼217房间 |
设立依据 |
1 |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 〔2015〕110号):“组织评审推荐扶贫龙头企业。” |
2 |
【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新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2010〕13号)“组织评审推荐扶贫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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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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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依照有关通知要求受理县级评审推荐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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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科(外资扶贫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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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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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对县级评审推荐程序是否符合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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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科(外资扶贫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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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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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案责任:对不符合评审推荐程序的企业,退回推荐县(市、区);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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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科(外资扶贫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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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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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扶贫科(外资扶贫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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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350 |
2 |
服务电话 |
0373-2177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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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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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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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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