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0601003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03003 Y对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督检查
实施机构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令第19号,2004年9月11日施行)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但是,下列职责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履行: (一)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二)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审查 1.审查责任:信息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发布;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 2.监督责任:监督信息公告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公正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决定 3.决定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按不同情况依法处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88629
2 服务电话 0373-368861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