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01001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03001 Y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
实施机构 |
监督检查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设立依据 |
【部门规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经2012年10月11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监督检查
|
1.监督检查责任: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抽查、专项检查、年度检查等检查方式。
|
监督检查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告知
|
2.告知责任:将检查内容、时间等告知被检查单位
|
监督检查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检查
|
3.检查责任: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查阅票据管理台账,检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
|
监督检查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决定
|
4.决定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对所查处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
监督检查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监管
|
5.监管责任: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监督检查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88629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88627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办事流程图 |
|
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