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106018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许可类 |
职权名称 |
0108018 Y普通护照签发 |
实施机构 |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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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1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
2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自2007年1月1日施行)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抅以及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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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1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一、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
二、护照加注: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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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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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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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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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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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对责任:对照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信息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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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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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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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责任: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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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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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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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责任:同意签发的,送达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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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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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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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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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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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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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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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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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5030621 |
2 |
服务电话 |
0373-503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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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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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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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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