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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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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06022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08022 Y对印铸刻字业者报告、检举因而查破获重大案件的奖励
实施机构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 第八条 凡遵照本规则各条规定进行报告、检举,因而查获重大罪犯、破获重大案件者,由公安局酌情予以名誉或物质奖励。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制定方案 1.制定方案责任:按照奖励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特业大队、各区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
受理 2.受理责任: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受理奖励对象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以及不受理原因。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特业大队、各区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
评审公示 3.评审公示责任:对印铸刻字业者报告、检举因而查破获重大案件的人员、单位进行评审。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特业大队、各区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
表彰 4表彰责任: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特业大队、各区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应履行的责任。 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特业大队、各区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030621
2 服务电话 0373-503062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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