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 权责清单
  • 办事指南
  • 业务手册
  • 意见建议
职权编号 1406012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08012 Y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实施机构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特殊警务支队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主席令第38号,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环节责任:发现大型群众性活动存在危险,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及时受理处置。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治安管理大队
审查 2.审查环节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危险的,及时评估、审查,对危险不能排除,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及时予以处置。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治安管理大队
决定 3.决定环节责任:对危险不能排除,可能发生危险事故的,立即停止活动,疏散人员。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治安管理大队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履行的责任。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治安管理大队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5030621
2 服务电话 0373-5030621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附件下载
无下载信息
内容
名称 身份
邮箱 手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