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106027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许可类 |
职权名称 |
0108027 Y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受理上报 |
实施机构 |
新乡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服务支队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476号新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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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1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57号,2012年6月30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
2 |
【部门规章】《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3年12月13日批准,2004年8月15日发布施行)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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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1 |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费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收费项目的复函》(财综〔2004〕3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1、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费: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费:300元;
3、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丢失、损坏补办: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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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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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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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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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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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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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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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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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5030621 |
2 |
服务电话 |
0373-5030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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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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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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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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