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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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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4001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33001 Y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命名的审核转报
实施机构 新乡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设立依据
【规范性文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青字〔2013〕10号,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2013年11月6日印发,2013年11月6日实施) 第九条 凡符合地市级传统项目校申报基本条件的学校,可以分别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两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青少年体育科
审查 2.审查责任:联合市教育部门对申请材料、场地等内容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青少年体育科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告知理由),报上级体育、教育部门备案。 青少年体育科
送达 4.送达责任:审定联合命名,并公开信息。 青少年体育科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青少年体育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051005
2 服务电话 0373-3044894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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