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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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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23016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27016 Y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变更备案
实施机构 司法鉴定工作与国家司法考试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宏力大道433号新乡市司法局
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2002年7月3日通过,2002年7月8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   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对持有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形式审查。 司法鉴定工作与国家司法考试科
办理 2.办理责任:对持有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备案或变更备案。 司法鉴定工作与国家司法考试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2020356
2 服务电话 0373-2027277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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