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27025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35025 Y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实施机构 |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 |
设立依据 |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7月30日第一次修正、2011年11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5月29日第三次修正、2016年5月27日第四次修订)
第二十六条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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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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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责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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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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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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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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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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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2052935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9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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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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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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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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