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27005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35005 Y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认定、审核、转报 |
实施机构 |
科技教育科、医学会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34号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 医学会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卫生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2000年12月28日印发施行)
第十五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第十六条 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办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办理。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 <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 <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63号,2006年11月3日印发)
第二章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成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二)审定和公布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推荐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豫卫发〔2002〕20号)
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按照学科专业分类提
前公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供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采用研讨班、学术会议、
学术讲座、专题讲习班、新技术操作演示会、技术操作比赛等形式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和管理按照《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和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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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市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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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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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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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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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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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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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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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监督责任: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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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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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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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对申报材料评审通过后下发文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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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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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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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评审通过材料归档,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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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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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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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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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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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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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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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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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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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监督责任: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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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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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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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评审通过后下发文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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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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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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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评审通过材料归档,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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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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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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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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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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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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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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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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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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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监督责任: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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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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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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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中华医学会对申报材料评审通过后下发文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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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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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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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评审通过材料归档,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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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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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2052935 |
2 |
服务电话 |
0373-205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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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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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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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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