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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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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0627004 清单事项种类 行政检查类
职权名称 0635004 Y对新乡市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机构 医政医管科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家主席令第5号,1998年6月26日修订,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责任:依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医师定期考核时间,对医师协会组织的本辖区考核情况监督检查。 医政医管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医政医管科
决定 3.决定责任:现场或汇总后作出检查结论。 医政医管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 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信息公开。 医政医管科
其他 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医政医管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2052935
2 服务电话 0373-2024375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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