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0627003 |
清单事项种类 |
行政检查类 |
职权名称 |
0635003 Y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实施机构 |
医政医管科 |
设立依据 |
部门规章:《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2013年10月22日通过,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管理工作,对其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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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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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辖区内的急救(中心)站的执业活动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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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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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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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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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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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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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责任:现场或汇总后作出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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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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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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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 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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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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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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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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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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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2052935 |
2 |
服务电话 |
0373-202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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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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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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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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