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10002-11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17002-11 Y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项目初审、推荐 |
主项名称 |
1417002 Y河南省科技计划初审、推荐 |
实施机构 |
政策法规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691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4楼463室 (政策法规科)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豫科计〔2001〕20号)
第五条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负责编制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统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省直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业的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编制本行业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市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地区的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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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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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补充材料、按规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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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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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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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审责任:由政策法规科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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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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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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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荐责任:由政策法规科汇总提出推荐意见,经局班子研究后,上报至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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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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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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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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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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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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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5820691 |
2 |
服务电话 |
0373-582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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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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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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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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