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1405036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类 |
职权名称 |
1412036 Y黏胶纤维行业规范公告审核转报 |
实施机构 |
消费品工业科 |
受理地点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办公大楼1342室 |
设立依据 |
【规范性文件】《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消费〔2012〕39号)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推荐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申请材料的核查及现场查验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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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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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受理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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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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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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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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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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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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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报责任:材料合格后,拟文上报省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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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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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
编号 |
联系电话 |
1 |
监督电话 |
0373-3696850 |
2 |
服务电话 |
0373-3696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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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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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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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下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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