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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责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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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 1405019 清单事项种类 其他职权类
职权名称 1412019 Y“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审核转报
实施机构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受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办公大楼1336室
设立依据
1 【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495号) 第二条第2项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申报材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书面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 【规范性文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14﹞89号) 二、实施程序 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厅汇总后将择优推荐上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各环节责任事项及责任科室
组织申报 1.组织申报责任:根据当年度省工信委通知要求下发通知。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审查 2.审查责任:对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审查。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上报 3.上报责任: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上报至省工信委。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4.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服务电话及监督电话
编号 联系电话
1 监督电话 0373-3696850
2 服务电话 0373-3696815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事流程图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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